學校概況

中國礦業大學章程

(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通过 凭据2022年6月21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國礦業大學章程部门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PP电子大学肇始于1909年开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1938年,学校西迁,与北洋大学、北平大学、东北大学的工学院联合组开国立西北工学院。1946年,焦作工学院复校。1950年学校迁至天津,更名为PP电子学院,成为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1953年,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1970年,学校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78年,学校迁至江苏徐州,恢复PP电子学院校名,同时在北京原校址设立研究生部。1988年,更名为PP电子大学。1997年,北京研究生部改设北京校区;2000年,学校整体划转教育部治理;2003年,北京校区从学校分出,独立办学。1997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在百余年辦學曆程中,始終以“開發礦業、開采灼烁、建設祖國、造福人類”爲使命,形成了自強不息、艱苦奮鬥、追求卓越的礦大精神。學校面向未來的發展目標是:到本世紀中葉,把學校建成能源資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學。

第八章 財務與資産

第八十一条 学校经费主要包罗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及社会捐赠等。

學校資産爲國有資産,包罗用國家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産、國家無償調撥給學校的資産、凭据國家政策規定運用國有資産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産、接受捐贈等經执法確認爲國家所有的其他資産,其表現形式爲流動資産、牢固資産、在建工程、無形資産和對外投資等。

第八十二条 学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执法、规则和制度对財務與資産进行治理,并制定相关细则规范具体治理事情。

学校財務與資産治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体例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历程进行控制和治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资产治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设健全财政規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政状况;对学校经济运动的正当性、合理性进行监视。

學校建设健全內部審計制度,規範學校及校內各部門(單位)的經濟行爲,防控各類經濟風險。

第八十三条 凭据“统一领导、分级治理、集中核算”的财政治理体制,以及“统一领导、归口治理、分级卖力、责任到人”的资产治理机制,学校设立财经事情领导小组、国有资产治理委员会等机构,指导和协调学校的財務與資産治理事情。

學校資産購置實行政府采購的相關制度。

第八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和二级单元两级经济治理责任制。校长或由校长授权的副校长、校内各二级单元主要行政卖力人,在各自权限规模内组织年度预算,羁系经费支出,划分对学校和本单元財務與資産治理以及经济运动的规范性、真实性和使用效益卖力。

第八十五条 学校凭据“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对重大经济事项、大额资金支出实行团体决策,分管校领导按决议审批;校内各二级单元的重大经济运动必须通过本单元党政联席会在本级权限规模内讨论决定,由单元行政主要卖力人对经费支出进行签批。

第八十六条 学校依法所得的种种收入,全部纳入学校统一治理,凭据有关划定和决定进行二次分配,学校和二级单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八十七条 学校依法治理和掩护校名、校誉、学校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