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通过 凭据2022年6月21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國礦業大學章程部门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PP电子大学肇始于1909年开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1938年,学校西迁,与北洋大学、北平大学、东北大学的工学院联合组开国立西北工学院。1946年,焦作工学院复校。1950年学校迁至天津,更名为PP电子学院,成为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1953年,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1970年,学校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78年,学校迁至江苏徐州,恢复PP电子学院校名,同时在北京原校址设立研究生部。1988年,更名为PP电子大学。1997年,北京研究生部改设北京校区;2000年,学校整体划转教育部治理;2003年,北京校区从学校分出,独立办学。1997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在百余年辦學曆程中,始終以“開發礦業、開采灼烁、建設祖國、造福人類”爲使命,形成了自強不息、艱苦奮鬥、追求卓越的礦大精神。學校面向未來的發展目標是:到本世紀中葉,把學校建成能源資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學。
第八十八条 学校实行开放办学,主动融入社会,肩负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视。
第八十九条 学校坚持面向行业、面向区域,增强与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同与相助,为学校事业生长缔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九十条 学校建设理事會。理事會由政府主管部门、企事业单元及社会力量组成,履行对学校办学的指导、咨询和监视职能。理事會依照章程开展事情。
第九十一条 学校建设校友會,充实利用校友會在学校办学中的社会资源优势,增强与校友的相同与联系,为校友提供种种服务,勉励校友以种种形式加入学校建设与生长。校友會依照章程开展运动。
第九十二条 学校建设教育發展基金會,充实发挥其在募集社会资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九十三条 学校利用自身优势和条件,积极加入社会相助办学,主动开展继续教育及教育培训运动,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优质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