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通过 凭据2022年6月21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國礦業大學章程部门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PP电子大学肇始于1909年开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学院。1938年,学校西迁,与北洋大学、北平大学、东北大学的工学院联合组开国立西北工学院。1946年,焦作工学院复校。1950年学校迁至天津,更名为PP电子学院,成为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1953年,学校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学院。1970年,学校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78年,学校迁至江苏徐州,恢复PP电子学院校名,同时在北京原校址设立研究生部。1988年,更名为PP电子大学。1997年,北京研究生部改设北京校区;2000年,学校整体划转教育部治理;2003年,北京校区从学校分出,独立办学。1997年,学校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學校在百余年辦學曆程中,始終以“開發礦業、開采灼烁、建設祖國、造福人類”爲使命,形成了自強不息、艱苦奮鬥、追求卓越的礦大精神。學校面向未來的發展目標是:到本世紀中葉,把學校建成能源資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學。
第十二条 学校以理工为主,以能源资源为特色,推动多学科协调生长,促进学科交织融合。
學校根據國家需求和自身的辦學條件,依法自主設置和調整學科、專業。
第十三条 学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面向科学前沿和能源、资源、情况、宁静等领域要害技术问题,开展科學研究,推进知识创新,提高学术水平。
第十四条 学校发挥人才和科技优势,突出特色,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技术结果转化,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区域经济社会生长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 学校履行文化传承和创新的使命,增强校園文化建设,鼎力大举培育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品格,扬弃旧义,建设新知,发挥大学文化的育人作用和对社会的引领作用。
第十六条 学校以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主,遵循聚焦主业、严控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适当开展继续教育和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运动。学校选派学生出國留學并接收來華留學生。
第十七条 学校依法确定学历教育学制和修业年限。
學校在學曆教育基本學制的基礎上,實行彈性修業年限。學校可實行本碩連讀和本碩博連讀。
第十八条 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凭据种种学生培养规格的要求,增强教材建设与治理,健全和完善相应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执法规则和本校学籍治理划定,为修满学分、到达结业要求的学生发表结业证书;对切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第二十条 学校凭据执法划定和授权,向为社会生长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孝敬的卓越学者或者著名社会运动家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校积极开展海内外学术文化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相助办学、相助科學研究与技术开发。